诡案组 卷一_第四章 十三年前(下)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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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四章 十三年前(下) (第5/7页)

的事情,虽然已经过去了十三年,但是我仍然经常会梦见当时的情况,并因此而惊醒……

    十三前的夏天,经朋友介绍下,我认识了余兆光夫妇。他们想请我帮忙,为nV儿余纤凌达成心愿,当然他们为此也没少给我好处。他们想我安排六名nV生跟纤凌一起排练这小nV孩所编排的舞蹈,开始时我只把这件事当成笑话看待,一个十四岁的小nV孩能编排出像样的舞步吗?可是,毕竟吃人的嘴短、拿人的手软,收了人家的好处,总不能什麽也不g吧!於是,我就让纤凌先独自跳一遍给我看。

    当纤凌在我面前迈出华丽的舞步时,我愣住了好一阵子。虽然她只是一个人独舞,而且是在没有配乐的情况下,但我仍能感受到她要带出的资讯——热闹的玩具王国、狂欢的玩具、充满激情的木偶……实在太完美了,不但舞蹈编排得完美,她的表演亦毫无瑕疪,不管是身T的柔软度还是节奏感的掌握,根本不是她这个年纪能做到的。在她面前,我实在不敢说自己是老师,因为她b我更优秀。

    看过纤凌的表演後,我对她编排的舞蹈充满信心,积极地为她安排排练,并争取到一个公开表演的机会。不过,很快我就遇到第一个难题,因为她所选的配乐非常冷门,是我从未听闻的彼得洛希卡3乐章,她手头上有的也只是乐谱,并没有CD或磁带,市面也没找到有那里能买到。後来,我跟当时少年g0ng的负责人卢主任商量了一下,向音乐班借来了三个学生,还把钢琴也搬来排舞室,排练才能顺利开始。

    然而,在排练开始後,新的问题又出现了。从音乐班借的三名学生中,其中一个负责长笛的是卢主任的儿子,名叫李亮喻,他要求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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